【SCAI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信联社理事长孔发龙:关于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建议
编者按:5月21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今年的两会,各界代表委员将结合最新关切,共商国是。“中国银行业杂志”微信公众号开辟“两会声音”专栏,特别关注金融界、银行业代表委员的最新建言等。今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的最新观点,以下为具体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来,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下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稳金融”工作,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3.90%,拨备覆盖率128.16%,资本充足率13.13%,主要风险指标整体达到监管标准。
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总体健康,具备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但由于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少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仍居高难下,当前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仍面临较大困难,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更多政策倾斜与支持。
一是风险化解压力较大
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本以县域为法人,点多面广战线长,盈利能力弱,部分高风险机构依靠自身力量要在今年脱困化险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
二是风险抵补能力不强
长期以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承担了大量的普惠性、准政策性金融服务,业务经营具有受众广、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风险管控和抵补能力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高风险机构,由于监管评级低,存款保费等运营成本更高,财务负担更重,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更弱。
三是风险处置手段单一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贷款主要靠清收、核销等传统手段,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等市场化方式,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难以开展,自身也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风险处置渠道窄、化解难度大。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建议金融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建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根据其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所占比重,在监管评级时放宽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的要求。
建议银保监会调低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因行使抵押权而持有的非自用不动产超过法律规定处分期的资产风险权重,由现在的1250%下调为100%,解决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化解不良贷款的后顾之忧。
建议人民银行对普惠型小微贷款占比达到50%以上的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存款保费,切实减轻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财务负担,提升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议银保监会放宽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参与本省范围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限制,允许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跨省对接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开展批量转让业务,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效率。
建议银保监会扩大金融机构批量转让不良资产范围,将个人经营性贷款纳入可批量转让范围,拓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渠道。
建议银保监会充分考虑单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量普遍偏小、风险处置手段相对单一的实际情况,放宽相关监管政策门槛和限制,允许和支持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联合出资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和风险化解能力。
转载自《中国银行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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