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银监分局“八大体系” 助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本文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2012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以来,丽水银监分局积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动,逐步探索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共建、金融机构参与”的有效路径,以系统构建“八大体系”为重点,努力打造有区域特色、可持续、可复制的农村金融改革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大力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5年多来,丽水辖内共组建村镇银行9家、资金互助社1家,在浙江率先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辖内9家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设立“三农”战略委员会,市农行、邮储银行均成立了普惠金融部;引导银行机构向县域、乡镇延伸网点535家,占比84.9%,实现乡镇网点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农村产权融资体系。一是推动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授信额度由平均每户4200元提高至13.35万元,最高可达30万元;贷款利率普遍下降40%以上,比其他担保类贷款少上浮5%;贷款期限从原来的1年延长到3-5年,育林造林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最长可达10年。2017年末,贷款余额比2012年增长1倍,占全国总量近1/10。二是推进农房、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试点。目前贷款余额分别为46.7亿元、5.96亿元,分列全省第二、第一位。三是推动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村集体经济股权等新型农村产权抵押,实现农村基本产权均可抵押,全市新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6.8亿元。
(三)加快建设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一是全力开展“四信”创建。全市创建信用县2个,信用乡(镇)39个,信用村962个,信用农户41.4万户,根据评级给予额度倾斜、利率优惠。二是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平台。与市法院、国土、科技、林业等14个部门实现平台共建共享,基本实现农户全覆盖,信息更新率99%以上。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安全金融联合惩戒,将农村社会治理纳入信用评级。三是推动银行开展“跑街(村)”展业,依托平台“整村批发授信”。截至2018年4月末,农户信用贷款余额81.45亿元。
(四)不断健全农村融资担保体系。一是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目前贷款余额7亿元。二是创新完善村级互助担保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模式、村集体主导模式、村民自发模式等不同特点互助担保模式。截至2018年4月末,合作家数达178家,累计贷款12.6亿元。三是推进商业性担保机构合作,全市1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3.3亿元。
(五)深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创新“村村通”推进方式,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2464个,基础金融覆盖率100%。打造5公里全天候服务网络,惠及150余万人,累计办理业务269万笔、52亿元。二是推动银行“跑数”作业,依托PAD移动办贷,构建现代支付体系,实现“基础服务不出村,综合服务不出镇”。三是指导建成具备“三农”融资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等功能的多功能金融服务点2010家,创新设立全国首个村级外币代兑点。全市农户金融服务满意度达97.7%。
(六)持续打造银+X合作体系。一是试点产业链融资模式,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溯源体系,助推“丽水山耕”等农业区域品牌建设。二是推动银行“跑部门”,主动与扶贫办、团委等对接,创新“政银保”“安居贷”等扶贫产品12个,发放贷款12.46亿元。三是指导银行与38家异地商会合作发放贷款33亿元,助力农民外出打工和返乡创业。
(七)推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一是先后制定配套政策文件30余项,率先出台“三权”抵押司法保障意见,配套农房抵押登记、违章处置等办法。二是搭建“市—县—乡镇”三级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出台评估办法和标准,组建经纪人队伍、评估专家库。三是配合制定市、县两级“三权”抵押贷款贴息、财政奖励、风险补偿、农业保险补贴等财政配套政策,开展联合考核。
(八)不断丰富监管工具体系。一是搭建推进平台。连续推出“支农服务深化年”、普惠金融“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方案。开展“减费让利”行动,仅2017年全市银行业取消、降低收费519项,减费让利4.6亿元。二是完善监管配套政策。在全省首创“两扶一增”金融服务评价体系,构建“三评三导”激励约束机制,在市场准入、不良容忍、高管履职评价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专门成立项目组,探索EAST+普惠金融后评价,完善统计监测,搭建经验交流平台。
二、基本经验
(一)乡村振兴是农村金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丽水银行业抢抓农村金改机遇,推出农房按揭、农房抵押、旧村改造等新产品,推动丽水成为美丽乡村样板;创新产业链融资、农产品溯源体系,助力农业产业升级;推出民宿贷、电商贷,支持丽水农旅融合和全省首个农村电商示范区建设。在金融支持下,丽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浙江第一,农民收入增速连续9年浙江第一。随着丽水乡村经济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兴旺,又为农村金改提供了广阔市场和试验田,形成了“农村金改促振兴,乡村振兴利金改”的良性循环。2017年,丽水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3432元高出4640元。截至2018年4月末,丽水市银行业存款余额2365.99 亿元、贷款余额1794.80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47%,实现了银行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二)政府支持是农村金改的重要保障。2009年以来,丽水市政府强力推动,在全国率先全面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建立涵盖40多万农户的共享信息库。市、县两级政府出台数十项政策,不断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改革配套设施,并给予专项奖励、财政贴息、担保基金、风险补偿。丽水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投入,为农村金改和普惠金融创新提供了优质环境、有效激励和风险保障,最终促成丽水农村金改的规模效应、集群效应和示范效应。
(三)监管引领是农村金改的关键推力。多年来,原银监会、浙江银监局持续加强对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指导。丽水银监分局还强化了与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市金融办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等10余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文件和工作机制,确保农村金改不跑偏、不走样。
(四)改革创新是农村金改的核心动力。丽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在推动农村金改和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始终用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抵质押物范围拓展、风险分担、不良化解、成效评价等方面,创出了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村级互助担保、林木抵押物司法拍卖等十多个全国、全省第一,有效破解了农村产权处置难、农民担保难、农户信用评估难等问题,推动各项农村金融新产品、新服务增量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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